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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30 17: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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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在省发展改革委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省发展改革委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按照国家、省有关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总结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社会各界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信息提供了高效服务,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

  2011年,我委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和信息载体,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主动印发《医改简报》84期、《经济运行调节》7期、《重要商品价格周报》57期、《黑龙江省援疆工作简报》27期、《黑龙江省援藏工作简报》14期、《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情况通报》56期,及时向外界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向外界通报我委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利用网络,实现网上公开。在我委公开网站上发布项目核准、备案信息,行政公示、公告等相关重点工作情况350余条,公开发展规划、区域经济、财政金融、资源与环境等政策信息100余条,发布工作动态、委领导重要活动、讲话等信息200余条。三是通过座谈会、调研等形式公开征求专家、社会公众对“十二五”规划等涉及我委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省报、省电台、省电视台《新闻联播》等栏目中开辟专题专栏,播发对我委和有关省直部门负责人的访谈,满足公众有关政府信息的了解需求。四是通过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媒体及时报道全省发展改革重要政策导向、工作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全年发布报纸新闻报道89篇,电视报道45次,广播报道13条。通过这些主动开展的政府信息新闻发布活动,拓展了我委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渠道,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让社会公众更加准确的了解发展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我委先后发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工业项目备案制度流程图》等文件指导企业、社会公众申报项目。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省民间投资加快发展,为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提供参考,我委还梳理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项目参考目录(2011年)》、《黑龙江省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社会反映效果良好。

  2011年,我委还修改完善了有关机关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机关行政的规范性,并促进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本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人次52件。对所有收到的申请我们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处理,信息公开回馈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本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本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完善工作制度措施,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在委党组的带领下,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思路,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一是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推行信息公开,实行办事责任制,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是优化了投资环境,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为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机关各处室进一步公开了办事程序,把企业、公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规范办事程序,提高项目评审的科学性、规范性,收到良好的社会反映。

  三是强化了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推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机关各处室结合廉政建设的要求,把重点放在容易产生腐败的政务事项和关键环节上,实现从事后惩腐到事前防腐的转变,较好地实现源头治腐,有力的保障了政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2年,我委将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各处室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理清自身应公开的相关内容;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广大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事项,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和责任分工,抓好全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加强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加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对信息公开尺度的把握能力。

  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增加与社会公众的互动,逐步把所有非涉密、合法合规、可公布的信息都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公开发布,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实现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价值。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将在积极运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平台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拓展公开方式,提高公开实效。重点做好网上公告、资料下载等服务项目,努力提高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权威性,使门户网站成为服务民生的综合平台,让广大公众和基层单位得到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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