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15 11:36 来源: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包括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部门重点工作栏目下载。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在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部署下,我委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力推行办事公开,努力使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不断结合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建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委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完善工作。2008年下半年至今,按照省纪检委组织开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要求,我委把开展这项工作作为体现“制度创新”要求的实际举措,在委“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各相关处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公开制度》、《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等制度,同时对我委其他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整理40项,有针对性的组织全委进行了学习,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三定”方案和省政府核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依照全面、真实、合法、准确的原则,从2008年下半年至今,对我委现有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凡无合法依据的,坚决予以废止;凡职责不清的,依法予以明确。共涉及处室33个,清理行政权力86项。完善了预算内投资管理等3项制度,废止行政许可类事项1项(企业发行债券审批),重新确立节能减排项目管理等3项权力。对我委所管理的投资安排意见、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情况全部公开。投资安排及项目审批程序公开,编制了业务处室项目办理流程图,并制作了流程图图板上墙。办理结果公开。不符合标准、规则的行政许可、资格认定、项目审批一旦被公开,就会被问责,减少了项目审批的随意性。建立了公开申报条件、统一受理、咨询评估、逐级审查、监督检察,“五道防线”保障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推行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我委在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主任唐修亭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做出部署、广泛动员,并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目录编制工作有组织、有领导的健康开展。二是依法确定目录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纳入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范围。结合《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工作实施细则》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服务公示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三是明确流程图。对审批和服务项目,依照运行程序制作工作流程图,标明行政权力的基本运行程序、监督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便于群众办事和监督。四是规范录入工作,不断完善和更新录入内容。为了更好的做好目录内容录入工作,我委提出统一工作要求,要求各处室集中进行目录信息编辑录入工作,定期进行信息录入,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使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到位。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拓展公开形式,继续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把省发改委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不断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同时,按照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统筹规划、便于监督的原则,不断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我委积极组织筹备并召开了2场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鼓励民间投资、棚户区改造等专题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回答记者提问。多位委领导同志先后出席了相关专题发布会。对解疑释惑,引导视听,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和我委的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69条。其中:一是2009年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后,主动公开了本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公开了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二是向社会公开了各类政策法规6条。三是加大行政审批的公开力度,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类信息122条。其它各类信息16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7人/次,答复7次,其中有一位信息公开申请人是一名退休老干部,几次到我委来查询信息,我委都及时、准确的给予答复,答复情况基本使信息申请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标准尚未出台,因此,2009年我委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同时,我委在委依申请公开办法中也明确标示收取与不收取办法。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委共受理3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经与当事方协商,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建设透明政府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省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较晚,政务网站只是基本建立起了公开的框架,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尤其在实现网上办公等方面还有待逐步完善。

    2、对政府信息实行公开的定位把握的还不够准确,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的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工作,我委将认真总结经验。从目前的工作情况看,工作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2010年,我委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抓制度促规范。继续以建立应公开处室定期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制为主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在确保我委应公开处室公开率达100%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2、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特别是应公开处室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发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年终干部考核相挂钩。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新的三定方案已颁布实施,我委将结合三定方案中规定的我委职能,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政编码:150001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登记备案号:黑ICP备06005135号-7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12    邮政编码:150001

备案序号:黑ICP备06005135号-7

黑公网安备23010302000458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