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有关要求,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为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现面向全省市场主体公开征集有关市场准入领域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我省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包括但不限于:
1.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制、资本限制、资质限制等不合理限制性条款,造成准入门槛变相提高或“隐形门”,影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2.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准入前置程序或要件,造成准入成本增加。
二、基本要求
1.本次征集的问题线索仅限于市场准入领域的政策及措施,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2.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3.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个人或其它市场主体均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有关问题等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给省发展改革委。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处收,邮编:150001。
电子邮件地址:hljfgwtg@163.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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