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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8 16:5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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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drc.hlj.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和制度建设工作,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全委中心工作,统筹抓好文件发布、政策解读,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企业群众关心关切。本委制定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及时转载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信息。主动公开文件聚焦在“十四五”规划、疫情防控、经济运行、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大项目推进等重点领域。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实施以来,逐步完善日常工作制度,梳理工作流程,按照收件、登记、分办、答复、存档五步工作法统筹抓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办理效率有明显提高,努力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全年新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4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涉及行政复议6件,已审结4件的结果均为维持我委的答复意见,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坚持民主科学决策,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均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发布文件类信息220件,公告类信息16件,规划类信息14件,行政许可决定230件。重要政策措施及时发布解读,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四)改进信息发布渠道。完成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和IPV6改造并迁移到政务云,提高了网站运行的稳定性。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合理,设置“十四五”规划、作风整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教融合、乡村振兴、龙粤合作等专题专栏,使网站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信息更加集约。充分发挥新兴传播形式和发布平台作用,制作了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政务信息87条,注册网民5039人,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发布渠道、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监督保障。修改完善《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外网栏目保障方案》,下发《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委内分工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和工作方案,从信息发布的审核、督办、考评、奖励、责任追究、群众满意度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发挥了监督促进作用,全年未发现信息发布错误、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组织参加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信息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落实了工作责任,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0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8

6

0

0

0

0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6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8

6

0

0

0

0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4

0

0

2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20年年度报告中所提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一是通过内部工作制度,及时督促全委文件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明显提高。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通过遴选方式,选调有一定专业基础和能力素质的年青干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需加深。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创新力度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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