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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2024-09-25 08:15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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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优化调整为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提交了整改报告,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销号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的20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中,有17个开工建设时手续不全,其中8个未经节能审查,13个未获得环评批复。

二、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全面梳理自查投产投运和已开工两高项目,严格节能审查制度,指导各市(地)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对8个未经节能审查项目限期整改,在补办手续期间项目停止建设、生产或使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8个开工建设时未经节能审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一是全面梳理两高项目情况,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指导各市(地)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工作。三是推进8个开工建设时未经节能审查问题整改。7个项目已由相关市县发改部门完善了节能审查手续,1个项目因终止实施无需完善节能审查手续,8个项目节能审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验收审核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实现了整改目标,完成了整改任务,于2023829日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优化调整为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提交了整改报告。20248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原则同意。

六、公示时间2024925日至20241012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925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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