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实际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拟参加竞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精通行政法、经济法业务,参与过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代理过省直部门行政诉讼案件,且近3年未因自身原因导致行政机关败诉;
4.近5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登记注册地在哈尔滨市,或在哈尔滨市有分支机构;
6.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服从我委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工作职责及待遇
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主要有以下职责:
1.明确两名优秀合伙人律师作为代理律师,代理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具体包括拟定答辩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出庭应诉等工作;
2.为我委制定重大决策,起草、论证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和意见;
3.我委安排的其他职责。
确定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后,签订为期3年的合同,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竞聘申报材料要求
(一)竞聘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代理律师基本情况表》;
3.律所执业许可证和代理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其他证明律所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竞聘律所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委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请将竞聘申报材料一式十份现场递交到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鉴于办公地址近期可能发生变化,请在递交材料之前通过电话联系82625664,确认办公地址后再行前往),信封上请注明“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我委将在组织评审后,确定并公示1家顾问律所。
附件:1.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代理律师基本情况表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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